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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性社会组织新任职法定代表人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日期:2024-04-17


各有关全国性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全国性社会组织新任职法定代表人能力建设,更好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拟举办“全国性社会组织新任职法定代表人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27日(周六)—28日(周日)。

如住宿,4月27日(周六)16:00-21:00报到;如不住宿,4月28日(周日)上午8:30前报到。

地点:民政部培训中心(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大兴校区)培训楼,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  

二、培训对象

2023年内办理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取得民政部批复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包括全国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包括国际性社会团体、外国商会)。

三、培训主要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登记管理、内部治理、业务活动、风险防范等法规政策,以及法定代表人职责要求等。

四、报名须知

请扫描附件中的二维码进入小程序,按提示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1日(周日)21:00。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严禁借培训名义进行会餐宴请和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二)培训班实行封闭管理,培训期间参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应提前做好工作交接。各社会组织不得调换参训人员或无故缺训。

(三)交通费需自理,此外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参训人员请携带身份证自行前往,自民政部培训中心(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大兴校区)东门进入,到培训楼一楼大厅报到。

附件:培训班报名流程及须知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4年4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

李佳桐(010-58124119、13601077412)

崔新阳(010-58124118、13911271281)

 

 

附件

 

培训班报名流程及要求

 

 

参训人员请于2024年4月21日21:00前,扫描下面“报名二维码”,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是否驾车、是否住宿等)。

 

 

 

https://chinanpo.mca.gov.cn/news/img/2351/1713340394066.png